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委组织实施的一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指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主要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自2006年至今,“三支一扶”计划已经连续实施17年,目前已经进入第四轮(2021年—2025年)实施阶段。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三支一扶”?
黑龙江省内高校或黑龙江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并且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均可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人员如何选拔?
选拔“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黑龙江省一般在每年6月公开发布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明确招募的人数、岗位、对象、条件、程序步骤、时间安排、报名和选拔方式等,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空岗调剂、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服务。
“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如何规定,在基层主要从事哪些服务?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并享受就业升学等优惠政策。黑龙江省“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在乡镇中小学、卫生院、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等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由基层服务单位安排确定。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享有哪些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基层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由谁管理?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机构和基层服务单位都将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管理服务。
(一)省、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畅通与“三支一扶”人员的联系渠道,推动落实“三支一扶”政策;
(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后勤保障,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服务给予指导监督;
(三)基层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工作岗位,承担“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此外,“三支一扶”人员也应强化自我管理意识,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服务期未满提前离岗的,不享受国家、黑龙江省各项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以下就业、升学扶持政策:
(一)3年内参加省内市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二)黑龙江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四)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陈青文 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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